一个老太太在门口收费,一是没有出示证件,二是没有提供发票。收费账号也是私人账号。
前后半个小时进行两次收费,提出疑问还要骂人。
请问,此种行为如何监管?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和回复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07 11:03: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对收费员私人收费情况,已向负责人通知,要求今后必须杜绝此情况发生,对收费员批评加强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文明服务,对车主的询问要耐心解释。负责人表示诉求人遇到个人收费码可以拒绝支付,若支付过提供收费凭证可退费或提供发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