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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可以提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吗?

    本人于2021年办理组合贷(或者叫贴息贷),后于2023年初将商贷部分提前全部偿还,现在仅剩公积金部分贷款,每月由公积金中心将扣款拨付至商业银行,完成当月还款。请问:能否提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当时贷款约定由夫妻公积金账户共同还款),来提前偿还剩余部分贷款吗?如果可以提取余额,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在哪里还成提取呢?谢谢!

    网友13729 2024-03-30 评论0 浏览1897 编号 2024033020050031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4-01 16:07:02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使用贴息贷款的,在申请贴息贷款协议面签时,一并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中心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可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含职工及配偶)与中心约定的银行账户。
       使用贴息贷款自贷款发放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职工首月还款资金提前转至职工银行账户,后续产生的按月还款或提前结清或提前部分还款资金,依据银行推送的职工还款信息,于次日划转至职工银行账户。也就是说是按月(或按笔),将还款资金支付给职工。
        如对我们的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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