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及国宏公司的领导,你们好!
贵公司下属国润的子公司---洛阳洛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关林东路的关林景区停车场对面有一排沿街门面房,单间面积约40平方米,在每间面积同等的情况下,我们几户经营者的年租金对比其他几户经营者高了将近一倍。而且,收取租金的也不是贵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个与贵司毫无从属关系的自然人向实际承租经营者收取租金,程序是否合理合法?这不免让人想到,是否有人利用国有资产牟取利益。这中间的一系列暗箱操作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我们作为承租国有资产商铺的实际经营者,感到无比的愤慨!
希望贵公司能安排相关人员详细调查,秉公处理,感谢!
回复部门:国宏集团 2024-03-29 17:15:0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安排相关单位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洛钢资产公司在出租钢城酒楼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定价符合正常市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您反映的门面房为钢城酒楼一楼雅间改造,为其负责人私自转租,已违反其与洛钢资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规定,洛钢资产公司将立即督促钢城酒楼负责人进行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