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于23年7月2日在该店购入哪吒汽车一辆,以赠送交强险为捆绑销售,于今日24年3月22日,接到来电告诉其4月份交强险到期,可是,我是23年7月2日买的新车,怎么保险提前3个月已买?并且工作人员态度十分恶劣。
我的问题:1.我购买的是否是新车?2.卖方没有告知就一直催促让签各种合同,各种字,是否有其他不可告知的利益?3.各种推诿,打电话不接,刁难老百姓。
我的诉求:1,此车是否为新车;2.卖方有告知的义务,买方有知情的权利,卖方没有告知买方交强险购入时间,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法;3.要求补齐交强险于我购车时买的其他保险时间一直;4.要求卖方当面道歉。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4 15:33:55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辖区执法人员与您联系核实,经了解,您双方均已查验车辆的出厂、运输、入库、交车等资料,证明车辆符合新车交付标准,对于您提出的异议,店方可以提供相应的补偿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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