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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2020年的时候我家的房子被法院拍卖,有裁定书,我家就出外租房居住,我是国家正式的企业单位职工有公积金,可是我想用公积金去付房租的时候被公积金中心的办事人员告知我名下有房屋不能办理领取公积金业务,我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了法拍房子的资料和裁定书已经证明房屋的归属权已经不是我了,我需要提取公积金交房租,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到我开无房证明才能办理,可笑的是房管局已我名下有房产没有过户为由不出证明,一件很明白的事怎么这样复杂,法院的裁定书到了公积金中心和房管局就成了一张废纸,两家都不认可,这就是法治社会呀!老百姓真是办事难呀!
公积金 裁定书 中心 办事 证明 房租 名下 法院 房屋 办理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3-25 14:42:21
网友您好:不动产登记系统"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查询结果显示已登薄的有效所有权和已出让的历史所有权。已登记在您的名下虽被法院拍卖,有裁定书,但未办理转移登记,该房产依然登记在原权利人名下,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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