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中间空地,未占压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且车辆停放位置前后均种有行道树,正常情况下行人和非机动车顺着道路方向通行也不会选择两棵树中间通行,因此也不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但是被孟津城管贴了罚单,判定为违停。老百姓挣个钱不容易,孟津小区普遍车位紧张,公共停车场数量又少,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难问题愈发突出,治理违停可以理解,但是不想因为停车问题天天提心吊胆,因此想在此请孟津城管明确答复一下:是不是只要停车的位置没有划停车位,都算违停。假如执法标准确实如此,希望孟津城管一视同仁,对于在两棵行道树中间位置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律拖走,接受处罚。对于修车店、洗车店、电动自行车店、二手车店、早餐店等长期占用店外道路区域修车、洗车、卖车、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的行为大胆进行现场严格处罚。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3-22 14:56:5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对于违停认定标准:根据道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地点规范停车,停放在泊位内或停车场。没有规范停车的车辆侵占城市道路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的车辆均属违停。也就是说,在正规施划的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停放的车辆都属于违停,都会面临被处罚的可能。二、拖车属于强制行为、有很多限制性要求,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记录,再由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审慎施行。三、由于违停执法对于我们城市管理系统来讲是一个新课题,我们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提升,在此,希望大家给予我们更多的宽容、关注和支持,我们也有决心,通过我们的工作,更好的为城市发展,为广大市民做好服务工作。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