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下午16点10分左右,我对收取家博会室内灭火器相关事项与保安队长在现场沟通。家博会组委会当时有三名女员工值班员,其中一个穿黑衣服(个头最低的)的女员工,不满我们现场沟通收取灭火器一事,不止一次辱骂我(让我滚出去),当时看她情绪激动,没有给她讲道理,当时我离开了现场。 在组委会问询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分明理,在公共场合随意张口就辱骂人,性质恶劣,对我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请求洛阳市商务局进行调查,我有两个诉求:1.要求骂人的那位女员工给我道歉。2.作为问询岗工作人员公共场合对我不止辱骂一次,给我精神造成很深的伤害,同时也给洛阳的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请求涉事单位对骂人女员工调离组委会问询岗位。 [查看详情+]
我局已联系家博会组委会向当事人沟通道歉。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4-03-22 11:08:04
您好,经我局了解协调,家博会组委会与诉求人双方仍各执一词,无法判断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建议诉求人收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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