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南大街一个商贩被掀翻摊位,执法人员有什么资格去掀翻他人东西,有什么权利呢,请当时执法人员给当事人赔礼道歉再向媒体全程露脸道歉,要不然这事没完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3-22 10:30: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丽景门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事件发生后,丽景门街道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调查处置,目前涉事工作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具体处理结果可查看官方通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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