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2点50分左右,拨打电话61111166投诉洛宜路龙翔街口一辆无牌面包车横在人行道上,导致行人无法通过,请求城管执法人员到场处理 ,可接线员告知,无牌车辆违停不归城管负责 。 疑惑! 违停治理权移交城管负责的规定中,并未说明无牌车辆违停不归城管负责,请问洛阳市城管局,无牌车辆违停到底归不归城管负责?发现无牌车辆违停该向哪个部门反映?难道违停车辆把牌照摘掉,就可以逃避处罚吗? 此问题 请洛阳市城管局明确回答。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将您反馈的问题转派至相关辖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周边咨询完车辆的情况后,鉴于该车辆停放位置影响行人通行,采取拖车手段对该车辆进行拖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如您遇到无牌车辆,可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3-22 17:34:41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欢迎大家向我们反映车辆违停线索。我局主要负责洛阳市主城区内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
对于无牌车辆违停的情况,我们会联合、协调相关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治理,确保还路于民。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你我他共同参与,请大家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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