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设备未验收,导致不给供暖,小区配套设施都不验收为什么还要收取物业费?要求督促退还相关费用。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3-16 14:04: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孝文街道办事处立即与小区物业部门联系,其表示:物业费通常从业主收到收房通知或实际收房的次月开始缴纳。物业管理包含: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等,不包含供暖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已完成验收,供暖设施正在与热力公司沟通尽快展开验收。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孝文街道办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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