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准备在洛宁县买房,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查询到心仪的房子备案价总价为78万多,售楼部人员说该房子总价84万6千多,优惠后将近77万,请问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商宣传时是否可以高于备案价,如果不行,那该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行业法规,如果可以,那高于备案价是否有限制?开发商可以随意在备案价上上涨,然后告诉消费者我给你了多少多少折扣,那么备案价设置的意义是什么?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3-16 15: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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