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昌御水湾11号楼合同写2023年11月底交房,现已逾期3月有余,截止
到目前均未收到纸质书面延期通知书,工地缺乏工人施工。请问究竟何时能交房,延期如何赔偿。政府倡导去洛阳返乡置业,百姓耗尽多方口袋全力支持家乡发展。望政府为老百姓做主,积极出面洽谈、积极监督监管、积极督促开发商及时发送延期通知书到每一位业主、恢复工地全面施工、保质保量交房。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3-14 17:00: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御水湾小区目前还有11号12号13号15号楼在施工不具备交房条件,正在督促开发商加快施工进度,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尽早交房。该项目属于保交楼项目,政府在资金上给予相应支持,资金使用依据工程形象进度逐级审批解决,并严格控制资金必须用于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实行各级政府各行其责,高效运转及时到位。我们将继续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后续工程建设,力争早日完工交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