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时候办理了房产过户,过程中工作人员,说房产未交维修基金,不能办理过户办理,于是刷卡交卷。但是今天回家整理东西时候发现改房产在2011年已经交过维修金,这个怎么办呢,交重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3-12 09:35:2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此事。 经查询该反映人重复交存维修资金,可携带证件到市住房中心维修资金服务科办理维修资金退款业务。
办理维修资金退款业务需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维修资金交存票据原件;业主银行账号;办理地址:乐山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四楼维修资金服务科400室。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联系,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80278。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