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3-05 14:53:2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4号):“购买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目前子女购房,父母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职工购买的住房由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并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的,须为该房屋的买受人或共产人,买受人或共产人无产权比例划分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买受人或共产人有产权比例划分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所占房产比例份额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购房地应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或为职工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按购房形式提取,提取凭证 5 年有效期内只可提取 1 次,合计提取总额不超出付款票据金额;提取时间职工自主选择,且限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购买再交易(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显示的最低购房价格为准,且限契税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5年内提取。具体内容及提取申办材料请根据所购买的房屋类型区别提供。业务指南网址https://zfgjj.ly.gov.cn/c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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