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明确
育儿假,子女3周岁范围内夫妻每年可各休10天。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
《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请落实!
回复部门:消防救援支队 2024-03-05 17:24:02
消防员休假探亲按照应急管理部2023年9月29日下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休假探亲暂行规定》施行,规定中并未说明消防救援人员有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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