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好多年没有生育能力,村里拆迁,领养的孩子有安置房吗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3-03 09:17: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撤并办安置处调查,《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滨管【2019】8号)第二条规定: (二)2015年1月1日后经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三级严格审批并备案,且户口已迁入35个社区(村),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增人员 1.新婚因夫妻投靠,女方到男方的人员(本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居民所娶妻子户口迁入时,户口性质不变)。 2.新生婴儿随父(“一头沉”家庭中子女随母)入户的人员。 3.原籍在35个社区(村),应届未就业、毕业后户口地址无变动的回迁大学生(回迁时户口性质不变)。 4.原籍在35个社区(村),入伍未就业、户口地址无变动的回迁复员军人。 5.原籍在35个社区(村),户口回迁的刑满释放人员。 6.新婚因夫妻投靠,独女户或纯女户(限一女)申请男方入户的人员。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且手续完善的收养婴儿。 根据以上政策,诉求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李村镇街道办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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