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伊滨区李村镇拆迁领养的孩子安置房吗

    结婚好多年没有生育能力,村里拆迁,领养的孩子有安置房

    网友1376672 2024-02-29 评论1 浏览1009 编号 20240229015248835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3-03 09:17: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区撤并办安置处调查,《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滨管【2019】8号)第二条规定: (二)2015年1月1日后经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三级严格审批并备案,且户口已迁入35个社区(村),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增人员 1.新婚因夫妻投靠,女方到男方的人员(本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居民所娶妻子户口迁入时,户口性质不变)。 2.新生婴儿随父(“一头沉”家庭中子女随母)入户的人员。 3.原籍在35个社区(村),应届未就业、毕业后户口地址无变动的回迁大学生(回迁时户口性质不变)。 4.原籍在35个社区(村),入伍未就业、户口地址无变动的回迁复员军人。 5.原籍在35个社区(村),户口回迁的刑满释放人员。 6.新婚因夫妻投靠,独女户或纯女户(限一女)申请男方入户的人员。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且手续完善的收养婴儿。 根据以上政策,诉求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李村镇街道办事处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必须有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