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02-26 09:31: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此举报后,我大队立即派检查人员现场核查,经联合办事处现场抽查,6号楼、7号楼均存在单元门前停放电动车现象,我大队要求物业立即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并加强消防检查巡查力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另该物业正在安装电动车充电车棚,已要求物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消防大队
2024年2月2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