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下午5点左右,我驾驶私家车途径新安县接人。发生追尾。本人全责,无争议。事后对方乘客自称腰不舒服,我便陪同对方去医院检查,当天花费2503元。后双方达成一致,共同前往事故快赔点签字事故认定书,因为当时节假日无法盖章,交警通知说上班后盖章。第二天对方反悔,要求走一般程序,扣车。我也全程配合。对方提出车辆受损会贬值,要求支付除保险以外的费用,谈好了随时可以放车。因为我已购买全险,拒绝支付。交警大队安装一般流程处理。但是自2.18上班至今无结果。前往交警大队,说对方不配合,不露面。我自己带着两个小孩,大的8岁,江苏地区学校已开学。小的2岁,这几天天气转冷,反复发烧。我接受所有的责任认定和处罚,请求各部门协助尽快处理,出具事故认定书。后续对方起诉或者任何要求我也会全力配合。现在既然已经交由交警处理,对方又故意拖着不配合不露面,我和孩子一直被困在新安县实在不是办法。请求各部门协助。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2-22 15:04:3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新安县局已安排专人对您的反映事项进行查证。经调查,因该事故涉及人员受伤正在医院治疗,民警需要全面调查,对事故责任划分向双方进行告知。因对方骨折仍在医院治疗,同时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一方面民警会积极和对方沟通并在法定期限内尽快进行责任认定并告知;另一方面,若您确实无法等待,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配合事故处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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