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妇幼保健院,是公立医院,据相关法规显示,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卫生行政部门是明令禁止公立医院科室对外承包的,并规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它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院区’、‘项目’”。
但近期到医院看病发现,孟津妇幼内部竟然新开一家眼镜店,打着孟津妇幼保健医院的名义对患者进行验光配镜,经查询发现,配镜的地方有私人营业执照,那么,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企业是否可以进入公立医院经营?
希望能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别让患者蒙在鼓里,都以为是公立医院的配镜部,挂羊头卖狗肉嫌疑。希望明查严查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2-22 15: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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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对于诉求人所反映的情况,我们正在进行调查核实,如妇幼保健院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若网友有其它意见或建议,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79-60217901,我们将对诉求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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