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准随意罚款!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文件中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方面的规范!
今后,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要坚决防止罚款收入的不合理增长。
同时,国务院还表示,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要罚款。
并且,对于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罚款收入同比异常上升的,国务院也要求开展实地核查。
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各地区各部门对于罚款必须要持谨慎的态度,如果罚款金额过高或者罚款收入持续增长,那么一定会受到审计的强监管。
其实罚款不是目的,只要大家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并及时改正,便已经达到的目的,因此,国务院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团结民众,让大家享受到时代发展的红利。
洛阳城市管理部门会不会根据国务院新的政策调整违停顶格处罚200这有点懒政的嫌疑的政策,洛阳的县可曾经都是国家级贫困县,200对老百姓难以承受之重!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4-02-23 16:41:46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修订,适时调整处罚额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自2021年4月1日,洛阳市主城区“侵占城市道路 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权移交城管部门以后,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持续深化推广“服务为先、轻微免罚,温馨提示、预防为主、重违严惩”的违停服务型执法新模式,推行实施15分钟轻微违停容错不罚、每季度可享受一次轻微违停免罚等惠民政策,对于(一)占压盲道、缘石坡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或者在限时停放泊位超时限停放的;(二)多排停放、逆向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停放阻断行人通行的;(三)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机动车道停放的;(四)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的;(五)在公共汽车站、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的等五种严重违停严管重罚,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全力遏制严重违停发生率。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无牌无照就开... 2024-02-21 09:25:00 【洛阳市】
不违停就不会被罚。200都改不了你坚持违法的决心?要真是不能承受之重就别违停!甚至在洛阳首违免罚、15分钟轻微违停免罚、夜间不罚以及实际执法查处率等等因素的加持下,只要不是长时间严重违停影响交通或没有注册文明停车卡,再怎么堵路也不会被罚,就这种情况你还能被罚,究竟谁之过?你违法停车堵路的时候可有想过他人是否应该承担你随意堵路出行受到影响的后果?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2024-02-21 09:51:06 【洛阳市】
对于不同影响程度的违停,本应是不同标准,但这个影响程度怎么界定,执法的尺度如何把握,不统一标准一刀切,交给基层灵活处理的话,以现有的环境而言肉眼可见的不现实。如果要说执法的灵活性,先把不分严重程度全都15分钟违停免罚和首违免罚的执法给改了吧!
网友1465827 2024-02-21 09:40:17 【上海市】
这是两个问题,罚与不罚,和罚多少怎么执罚是两个问题,背街小巷断头路违停和主干道违停罚200一样吗?再退一步,就事论事,执罚尺度会不会随着国务院新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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