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2-20 10:13:14
感谢您对市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是天桥的建设是由住建、城管、交警等多个部门实地考察,经过发改委审批市政府同意,并依据现场车流量、人流量、以及事故率等科学论证后进行实施的。二是南昌路丽春路、景华路太原路等周边学校、商超多,设置人行天桥是很有必要的,学校潮汐性比较强,走天桥需要形成习惯加管理引导,让行人通过过街天桥过马路,而不是通过斑马线,以尽量减少行人、非机动车横向通行对交通流量的影响。真正做到人车分离,既保障解决了交通拥堵问题,又大大提高了行人的通行安全,还避免了少数行人随意穿越的不文明行为。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交警、城管和社会公众等,从法制教育、宣传和违规行为的惩罚等方面入手,逐步实现人民群众文明过马路走天桥的正确意识,维护和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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