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2-04 10:26: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称:爸爸户口南阳,妈妈户口洛阳新安县,都是农村户口,在洛阳孟津麻屯镇路通花园买的房子,请问孩子出生后是否可以把户口上在房子那里。 经调查:2024年2月5日,户籍民警联系网民电话号码15090165880,经联系,该有一未出生婴儿咨询入户事宜。2024年2月5日16:05告知网民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若将新生儿户口入到麻屯镇购买的房子处,需将父亲或母亲户口迁至该房。网民表示满意。承办单位麻派出所,经办人安双双(联系电话67885598)。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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