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号元宵节,瀍河区港乾置业蓝湾玉园工作人员以优惠活动元宵节后结束,我首付不够,工作人员说可以帮我申请垫付首付的情况下诱导我交了定金一万。
2月20号上午,港乾置业工作人员通过反复刷我的银行卡,伪造了我已经付了首付的小票,还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这份合同共两份,签订后我要拿走一份,工作人员说他们保存,我不能拿走),后来港乾工作人员带我和我老公去了中国农业银行老城支行进行了面签并递交贷款资料。中午我们通过查询,得知房地产商垫付首付,伪造贷款资料,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的行为是违法操作,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处,开发商和购房者都要面临法律风险。为此我多次到售房部协商退款,被告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诿拖延,相关负责人也不露面。这已经过去两年了,我的定金还是没有要回来,港乾说我违约不去贷款。我想问一下,这个开发商要去做违法的事情,我害怕不想违法,算违约吗?港乾是否应该退还我的定金呢?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4-02-01 11:19:34
房地产开发商不在我单位监管范围,建议向住房保障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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