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在杭州缴纳了一年多公积金,在洛阳工作时中间断缴了一个月,那么异地转入到洛阳,缴费年限和余额可以累加吗?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31 16:36:36
尊敬的网友:你好!
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由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受理转出和转入手续。职工连续缴存的时间应合并计算。
对于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转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继续缴存的职工,缴存时间可凭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载明的时间和在本中心缴存的时间合并计算,但中途欠缴(停缴)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且转移时未提取过帐户余额。具体情况可持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生成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柜台详细核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