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月27日17:40左右到洛阳市高新区华夏路511三博脑科医院(原5111医院)取药时,取药小姐姐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楚,没有明确每日几次、每次几片的基本信息,只是简单潦草的写下了如图所示的内容,要求告知时,小姐姐态度及其敷衍,中途还用手指人,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要求重写时,强行收回已经发放给我的药物,重新拿新药填写(小姐姐对待问题的态度让人汗颜,我能理解错,难道别人就理解不错嘛,药物只是名字错了,药物本身可没错呀,再写就是,没有一点尊重药物的精神,画怪不得医院这么花钱呢,这都习惯性成常态了),填写仍旧潦草,开始个人后面没有排队,小姐姐的多次敷衍的行为,导致个人后面排队较长,扰乱了公共秩序。
中途个人多次要求小姐姐同事替代她,要多次推诿,要求她领导出面,仍旧刻意阻拦,只到个人离开并没有其他人处理。在我们争论期间,有医务人员问情况,我询问是领导吗,她直接告知不是领导,阴阳着其他同事哈哈大笑,对个人造成了极大的嘲讽。可查医院监控获得此人信息。
个人需求,
1、在医院大厅寻找监督电话是,并没有找到明显的监督电话,古人云,明镜高悬 才能让人心生敬畏之心,次其一,医院管理缺陷严重,卫健委可有检查呢?在明显位置放标注监督电话事关重大。
医院管理人要(人力方面的)澄清问题根源,向个人在内的公众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明确完成整改日期。
2、有意处理问题的医院人员写检讨书,在医院公众场合,自己情绪管理失控,没有应急经验,反而是事件进一步升级犹如火上浇油,其主管领导要吸取教训,当事人要在其领导的陪同下,在事发地(医院一楼大厅)向本人郑重道歉。剖析自身问题,消除其他人员对个人的误解。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1-29 14:43:21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洛阳伍一一三博脑科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医院由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共同了解调查,已与患者取得联系,对患者的不良就医体验表达了歉意,经过沟通解释,得到了患者谅解。
医院表示会以此事件为警醒,加强门诊发药制度及规范药品书写制度,制定了规范的药品标签贴纸。同时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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