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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定鼎府六期跟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项目,负责人是否涉嫌合同诈骗

    本人与2021年8月购买的定鼎府六期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的首付款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但是他们并没有用把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而是挪作他用造成项目长时间停工,并且约定的2023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由于没有资金,他们暂定延期9个月交房,他们这种行为属于涉嫌合同诈骗吗?可以请求老城区公安局经侦科对他们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侦查吗?能请求老城区公安局帮我们追回监管资金吗?

    网友1001132 2024-01-20 评论1 浏览11453 编号 20240120224421372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1-22 10:54:4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该情况属于合同违约,不属于合同诈骗。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并未约定延迟履行时的违约金,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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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所有房款必须进入政府监管账户,开发商不按合同行事,不是诈骗是什么?作为老城区相关部门,不是想着怎么帮老百姓追回资金,而是整天一门心思去解决这个业主,解决那个业主,欺软怕硬。不为百姓当家做主,不如回老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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