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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下午1点50到2点10分期间在涧西区景华路天津路口西南路口,一辆汽车在非机动车道滴滴骑电动车的我催促让我挪地方以便它左转,是左转还不是右转,此时我面前是红灯我也无法闯红灯,该汽车觉得我挪的慢,开到我旁边打开窗户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事发突然,我没有进行拍照和录视频,但是就在路口,我相信路口有摄像头拍到该车,我可以配合交警查监控,据我所知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在市区内鸣笛也该受到相应处罚,至于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希望可以进行当面道歉。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联系我帮我处理问题
催促 电动车 进行 行驶 景华路 闯红灯 涧西区 鸣笛 右转 希望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1-23 16:43:5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辖区大队已调取此路口监控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对此车辆进行处罚。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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