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在宜阳君河湾交定金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按约定时间缴纳首付款,销售承诺贷款办不下来,全额退款,定金也退,后期因个人收入证明低被洛阳建行拒绝贷款,销售又给我一张收入证明,让去宜阳农商银行贷款,也没通过,开发商以个人不进行贷款为由罚没定金,退首付款,我不同意罚没定金,协商期间因为首付款数额巨大,开发商一直拖延,最终只能妥协,对此无耻行为,一直找消协、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洛阳市巡查组投诉,均为有明确结果,法院调解不成,也没有下文,对此我该向那个部门要个说法。 [查看详情+]
网友你好: 经核实,诉求人与公司签订有认购协议,约定有定金不退不换,若对其有异议,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宜阳县住建局
销售虚假宣传骗取定金,洛阳和熙置业有限公司拒不负责,并表示销售非公司员工,属于销售个人行为,那么这份协议应该作废,因为销售非洛阳和熙置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协议内容属于编造,公章是否盗刻盗盖有待鉴定,对此住建局,市场管理局是否属于监督管理不力放任不管,任由购房市场销售混乱,坑害百姓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1-19 09:41:37
网友你好:
如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诉求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投诉。
宜阳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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