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路灯三年不亮不维修,李楼镇群众们发帖发了几十次始终无法解决问题。请问政府投诉电话是多少?
河南省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建城〔2010〕52号)
第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照明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
第二十二条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城市绿色照明节能评价体系和节能管理监测制度;
(二)根据年度城市照明维护资金安排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
(三)监督、检查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与管养质量;
(四)受理对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投诉;
(五)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 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维护与管养计划;
(二)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城市照明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三)接受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时间科学合理的启闭路灯和景观灯;
(五)妥善保管城市照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档案;
(六)因改造、维护、维修需要关闭路灯和景观灯时应提前发布告示。
(七)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1-22 10:43:26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已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问题路灯进行了摸排统计,目前正在向上级争取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立即维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洛龙区李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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