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行新村小区房屋早在90年代农村集体土地自行开发,对外出售商品房,因为当时东下池村自行开发,没有交土地使用税,至今办不了房产证,也无法正常出售,因房屋长久失修,7楼顶楼经常漏水,好不容易去年被政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单是只是把楼道内进行了粉刷,真正需要修善的屋顶无人问津,既然是惠民工程,是不是应该真正为来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现在外边下大雪,屋内楼顶漏水,这种的老旧小区改造,有什么实际意义?希望既然是惠民工程,就真正为老百姓生命财产负责任,不要流于形式,只搞面子工程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1-22 18:02: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老旧小区改造由社区和办事处上报到西工区旧改办,旧改办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旧改资金支配能力确定改造项目。您反映的情况已经再次向旧改办上报,对此,将继续进行协调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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