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政办〔2023〕60号政策文件:凡是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户,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期间,购房家庭在网签合同备案后三个月内缴清契税的,再额外给予10%的财政补贴。
我是去年11月购买的房子,到现在已经2个月了,但我去缴纳契税,相关工作人员说该政策还没有执行,让我晚点再来。
但是,下个月,我网签时间就超过3个月了,没法再享受额外10%的补贴,请问税务局,该补贴政府现在是否已执行?
如果我现在去叫契税,能否享受额外补贴?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01-15 14:51:54
网友您好: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契税的征收,您所咨询的问题属于财政补贴政策,建议咨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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