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公园外滩(洛阳市闽元置业有限公司)的购房者,我们于2022年10月8日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2023年12月15日该公司向我们发出公园外滩入伙通知书说房屋验收合格并让我们于2023年12月29日去收房,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满心欢喜的去收房,但该公司要求先交了房屋维修基金、物业费,才能交房,出于谨慎考虑,我们到房屋及小区周围看了一圈,好多基础设施工程都未完工,而且房间内水、电也不通、跟一块去的置业顾问说只有交钱才能通水电,后我们跟洛宁燃气公司联系说公园外滩燃气工程也没验收不能使用,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商品房交付条件为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当我们让销售部和物业提供这两个文件时,均不能提供,而且推脱说因一个数据错误还在住建局更改,后我们到住建局了解,该公司根本没有备案。现在已经逾期交房半个月了,该公司至今没有一个说法,大家都是花了半辈子心血才买了一套房,该公司置广大业主安全于不顾,强制交房,安全没有保障,希望各位领导能为我们广大业主做主,督促该公司严格按合同所要求安全交房同时赔偿我们因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公园外滩业主不胜感激。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1-19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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