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1-12 10:52: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洛发改[2018]3号文,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进一步解释来说,就是按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此外,目前洛阳物业服务收费规定中,没有空置房物业收费优惠条款。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