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殡仪馆东侧路边停车位强制乱收费问题的追问,你们回复是收费的几名老太太是洛浦居民,属私自收费,既然是私自收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擅自开展吸收资金的活动,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敛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至于你们是否将其二维码暂扣,是否批评教育,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安排人员定期巡查,那是你们的事,因为这种违法事件常年存在,经常有人投诉,你们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可想而知,你们既然找到了违法收费人员,那我现在就是要求全部返还我的停车费用。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1-12 16:46: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邙山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该处收费行为是洛浦街道村民私自收费,鉴于该情况,我办工作人员将其二维码暂扣,并进行批评教育,警告不得再在此收费,同时私收停车费问题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有执法权限,办事处将持续配合洛浦街道和相关执法部门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