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4年1月11日早上10点45分骑电动车路过周山大道南段,遇见一堆交警在周山大道非机动车断头路中段查违章,因本条非机动车路段前期在做施工,一直无法通行,直接在交警所站位置后500米(金沙羊肉汤)标志性建筑位置后仍是断行路段,一直未设置断行标注,并且无法通行。所在附近居民均是只能通过机动车道进行出行,然后就在今日自称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的工作人员直接拦路并未做第一次的口头教育提醒工作,而是将路过的多名居民直接开具罚款单。就算按照交通法,电动车第一次存在违法行为,轻微程度和态度良好前提下第一次均已学习和培训教育为主,而非直接罚款,此现象明显存在年底一支大队,罚款大于教育,违规处罚!要求投诉,此路段你们也可自行去现场调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1-12 0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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