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1-10 12:57:34
网友您好:根据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川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伊政【2013】48号文件,我县城区内的散户、独家院、小产权房以及大产权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居民55元/㎡和公户70元/㎡进行收取。伊川县住建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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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海
2024-01-09 19:37:42
【洛阳市洛龙区】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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