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太学路和西亳大道(现状道路指示牌该道路为文化大道)交叉路口在2023年12月初,由偃师区交警部门设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处理南向东右转进入东城花园小区和高庄村的通行规则存在不合理情况,没有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对车辆通行进行判定。由于太学路向东目前并未打通,只修建了两侧辅道方便群众出行,主路面尚未修建,目前现状为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南侧辅道由于路口为偃师区第三实验小学校门,东城花园小区和高庄村车辆从太学路北侧辅道通行的现状已存在20年。12月29日上午9点45分,我驾驶豫VA81U3红色雪铁龙轿车在该路口信号灯为红灯时,在右侧直行加右转车道右转进入北侧辅道,被判定为闯红灯违章。到首阳大厦公安局违章处理窗口咨询此类违章情况已有数起,该路口自启用后,该路口南向北信号灯为红灯时,对南向东右转进入太学路北侧辅道通行车辆判定为闯红灯通行。偃师区交警队技术科(电话63137218)对我提出异议予以驳回,理由是不管道路现状如何,车辆右转不能越过太学路路面中心线,必须在信号灯为绿灯时才能通行。
对此我申请洛阳市公安局依据太学路和西亳大道(文化大道)交叉路口路口现状,对此路口的闯红灯判定规则进行重新论证,撤销我的闯红灯违章记录:
1、该路口设定红绿灯为十字交叉路口,四个方向均有红绿灯。
2、太学路西亳大道交叉口以东道路主路面不存在,只有两侧辅道。由于南侧辅道路口为学校,路口以东小区及村庄车辆通行道路为北侧辅道,西向东车辆和南向东车辆均需驶入北侧辅道。
3、南向北车道为两车道,右侧车道划线为直行加右转车道,按照现行红绿灯规则以及该路口信号灯设置现状,红灯亮时可以右转通行。偃师区交警队给的通行规则解释为,红灯亮时不可右转,只能等绿灯右转通行。而且在出现数起类似判定违章闯红灯案例提出异议后,经偃师区交警大队领导研究后均予以驳回,理由为不管实际道路现状是什么样,这个路口右转车辆均不能越过太学路道路中线。我认为过于机械执行条例,不根据实际路况判定,并将对此路口通行规则的判定权限推给洛阳市公安局。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1-09 11: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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