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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下午,去孟津北区吉利望京汇买东西,车放在了路边人行道上,我承认我没有停在停车位儿内。

    ​到家时,发现前挡风玻璃上夹了一张城管局罚单,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我只想表达两点。

    ​一、对于没有放进路边停车位的车辆,第一次违章的,可不可以先打电话让车主挪车,或者像交通执法部门一样,对第一次轻微违章的先提出警告。

    二、对于没有放进停车位的违章车辆,做罚款200元处理,是不是有点过于严格了。

    从夏天大火的淄博,到冬天大热的哈尔滨,我们洛阳的城管执法还缺些什么?

    临近春节,天也越来越冷,室外执法部们儿的同志们在室外工作很辛苦,但我们依然希望他们在辛苦的工作中,也可以有一点点温度。

    网友1410980 2024-01-08 评论3 浏览8051 编号 202401081139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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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实在的,就咱洛阳路边收费的车位多了,政府规定不能乱停乱放,怕影响市容市貌,可老百姓也不愿意去乱停乱放啊!为什么政府不多设停车位,并且免收费啊,这样谁还去违法啊!有关部可以去参观一下平顶山市和漯河市的停车位,基本上都是免费的!路边的公共区域本人就是公众的,而不是资本家的,应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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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路上违停罚款就算了,断头路也贴罚单是不是过了?不在路上,在店门口的是否可以人性点儿?停车位线都看不见了也不管,只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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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违法停车挺有温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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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放车位就没放,违停就违停,还真会讲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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