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1-09 15:51: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 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20年3月6日之前的失业人员,需在失业60日之内申 领失业金,该人2016年失业,未在60日内申领失业金,系统自动推送审核不通过信息,故多次申请不成功。如有疑问请拨打失业业务咨询电话64246127, 办公地点太原路与安徽路交叉口涧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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