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03 11:09:1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异地贷款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因工作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的,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核定计算并取其中最低值:(一) 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X 50%;(二) 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X10倍X缴存时间系数。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
异地贷款职工申请贷款时,除本办法规定的资料外,须提供(仅限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缴存职工)出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生成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或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适用到2024年8月31日止)。如对我们的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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