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0周去医院做检查,后来接到社区医院打的电话让我去领取一瓶叶酸,因为我自己买的叶酸还没吃完,我想着我吃完再去领,怀孕三个月去领的时候,被徐家营村社区卫生服务部的崔某某告知,我超过三个月不用吃不能领取,我在医院发的母子健康手册上看到叶酸最好整个孕期服用,我响应了国家号召生二胎,为啥不能享受国家的政策,麻烦有关部门尽快回复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4-01-02 15:25:34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涧西区卫健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健委
接到市卫健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涧西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与诉求人联系,告知其增补叶酸规定免费发放叶酸的时间为孕前三个月至孕后三个月,三个月后如继续服用需自行购买。经过解释沟通,诉求人表示满意。
涧西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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