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1-03 18:11:2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洛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通知》(洛住保〔2023〕1号)规定,申购经适房家庭户籍条件为: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超3年。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户籍是指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户口从迁入起到发布认购公告之日满3年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中心城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
如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绿洲花园营销中心查询。
绿洲花园营销中心地址:涧西区龙鳞路与木棉路交叉口东南角(绿洲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绿洲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61122100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4812624 64818036,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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