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黄庄社区有正在建设移动基站的情况,请问有关部门,是否有环评手续?建设基站所产生的辐射是否对人体有害?请尽快答复,谢谢。 [查看详情+]
网友: 您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评类别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以及《关于转发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通知》(豫环文〔2018〕72号)规定,通信基站在架设通信设备前,建设单位应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通知》(豫环文〔2018〕72号)要求,对任一天线地面投影点为圆心、半径50米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的通信基站,基站运营商或铁塔公司,在通信基站投运半年内,进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监测,并公示环境监测信息。 按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应低于40μw/cm2标准限值要求。 目前该基站正在建设中,未发现有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行为。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黄庄社区居民民房中有正在建设通讯机房的情况,请问1.相关建设情况是否已有环评手续,是否已公示?2.机房建设所产生的辐射检测信息公示情况,以及是否对人体有害?请核实情况后尽快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3-12-29 12:05:54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核与辐射安全科咨询。电话:0379—63486383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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