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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四号小区啥时候能够在手机上自己交电费?

    小区里一直都是拿着电卡去物业充电卡才能用电!明明可以手机直接充值的,为啥要在物业过一遍?而且小区里装新能源充电桩小区还必须让用物业提供的电表!电表不都是需要电业局审批才能使用的吗?为啥物业有私自给业主提供电表的权利?这不妥妥的二道贩子吗?

    lyd_Q37v7041zDb 2023-12-26 评论1 浏览2839 编号 20231226225651721 [供电公司]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23-12-29 09:52:56

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反映的伊滨区四号小区(兰台嘉苑)非供电公司直供,供电公司采取总表计量方式每月向小区管理方统一收取电费,小区内业主电费由小区管理方自行收取,电力设施属小区管理方所有,如需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需要联系小区管理方进行申请安装。如需直接将电费交至供电公司或向供电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需要小区管理方到供电公司申请变更为直供用电,随后,供电公司受理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并确定供电方案,再由小区管理方自行委托具有电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小区内电气设备进行设计和改造,改造完成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转为供电公司直供。在此期间,供电公司会全力配合小区管理方进行现场勘查、设计审核和验收送电工作。感谢您对供电公司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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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不然物业一度多赚1毛5,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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