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单位无力缴纳职工医保,单位已经处于停产状态,一年多工资未发,单位处于名存实亡状态,单位无法缴纳医保,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主管部门能否让自己补齐医保,办理在职转退休。请主管部门考虑这几年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绑架职工个人,酌情处理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3-12-27 10:50:49
网友您好:
您未留身份证号码,无法从医保系统内查询您本人和您单位的具体参保情况,也未留手机号码,无法联系您。请留下联系方式,或咨询单位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如您单位在洛龙区参保,请致电:81810138、81810106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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