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3-12-22 14:49:59
网民您好:锦绣家园小区为非直供小区,目前产权属于“洛阳大东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户资产无偿接收工作通知》(预电财【2017】762号):需由产权方与供电公司协商一致整体移交,供电公司无法单独受理小区内住户的用电申请诉求;锦绣家园小区供水计量以总表抄读,自来水公司按照《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栾川县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栾发改【2021】25号文件标准,对准小区物业收取水费,并开具正规发票;锦绣家园小区房屋建筑结构不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无法实现一户一表抄读收费。综上所述,锦绣家园小区水电为转供水电,所以必须由物业统一收缴后交至电业局、自来水公司。关于缴费后未开具发票问题,税务局工作人员已联系小区财务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其财务人员表示,所管理小区的业主缴费后可随时到联系物业开具发票。如有其他反映问题栾川县税务局将积极配合。住建局在收到诉求后已要求物业企业三天内对公摊水电费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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