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违停惯犯”在百姓呼声中,为自己的违停被罚申冤叫屈,称自己是多么的守法,多么的无辜,多么的可怜,违停又是多么的无奈,城管执法又是多么的无情 ,多么的不人性化,多么的让百姓心寒……
经城管局查询,该车主是个地道的“违停惯犯”,但真正受到处罚的仅寥寥几次,从2022年11月至今,共有40次由于收到“温馨提醒”而免受处罚。请问城管局:这样的“违停惯犯”还有多少?对于这样的“违停惯犯”“温馨提醒”还有什么意义?对这类把“温馨提醒”当做耳旁风,把城管的好心当做驴肝肺的车主,还有必要一直“温馨提醒”下去吗?这样毫无限制的“温馨提醒”达到城管局预期的目的了吗?
不反对人性化执法,不反对服务至上,不反对教育为主,也不反对适当的“温馨提醒”,但城管毕竟是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是你们的职责,刻板的以罚代管不可取,不分违法性质,不分情节轻重,不管违停地点和路段(公交车站停车,双排多排停车,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也不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多大隐患,通通适用“温馨提醒”的政策,且无次数限制,是否过于刻板教条,又是否存在提醒过当,助纣为虐之嫌。
建议城管部门,对现有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科学划定“温馨提醒”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每辆车一定时期内可以享受“温馨提醒”的次数,同时,加大对占用公交车站、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在为广大车主停车提供方便的同时,不让守法公民的利益受到伤害。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12-25 09:58:20
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持续关心和关注。
您提出的“对现有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科学划定“温馨提醒”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每辆车一定时期内可以享受“温馨提醒”的次数”的建议,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论证,尽快优化温馨提示相关政策。您提出的“加大对占用公交车站、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在为广大车主停车提供方便的同时,不让守法公民的利益受到伤害”。目前,我们按照“提示为先、服务为主、轻微勉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执法模式,依法依规规范停车秩序,持续推进违停执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周边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依法依规治理乱停乱放。特别是针对“路口停车、多排停车、占压人行横道停车、公交站停车等”五种严重违停严管重罚,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全力遏制严重违停发生率。
我们会继续认真践行“721工作法”,深化“执法+服务”,精管善治,力促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努力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无牌无照开电... 2023-12-22 11:24:11 【洛阳市洛龙区】
大道理不说了,具体一点,学子街段:1. 之前举报了大半年的豫C77336,看到的违停有上百次,其中大半停在公交车站内,结果有几个温馨提示单,几个罚单?该车确实最近鲜有看到,但也经过了大半年的十多次的投诉才有这样的结果。 2.最近几乎每天公交站违停的豫CU8D30,少有的不在公交站也是附近违停,近几个月看到的违停50次不止了,有几个温馨提示单,又有几个罚单? 3. 绅士馆门口每天都在的豫SF3F58,从上午十点多到晚上十一点多一直在人行道违停,365天起码有350天在这里违停,请问有几个温馨提示单,又有几个罚单?4. 经常晚高峰在胖子撸串门口并排违停的豫CA5D07,即使有路边车位也是并排停在车位外,看到的违停起码有50次,请问有几个温馨提示单,又有几个罚单?不买不租车位,明知没地方停车还一定要买车添堵,请问这些违法分子怎么可能不违法停车?即使得到了通风报信,就能守法吗?以上还是严重违停的次数,要是一般违停,365天它们又有哪天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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