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区政府通告第六条“苗南村村民居住的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村集体承担。”现在丽都社区的物业公司,不仅违规收取村民物业费,而且村民胆敢不交本就不需承担的费用,竟然停用电梯,只留一步电梯,威逼村民屈服,造成村民出行非常不便。这不是物业公司,这是黑社会啊,谁在背后给物业公司撑腰,无视政府公告,与政府为敌,与人民群众为敌。恳请领导们:
一、严查物业公司与丽都社区领导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谁在给物业公司撑腰?为什么敢无视区政府公告,还在违规收取物业费。
二、村民不交物业费,就停用电梯,下步是不是要停水停电?这个命令到底是谁下的?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要严肃处理这种不顾民生的人。
三、小区剩余房产交房、过渡费、停车场、供暖等牵扯到民生的问题,网上已经千呼万唤了,但政府回复仍然千篇一律,全都是在敷衍。这些工作到底是谁在负责,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什么时候能解决?能不能给村民一个利索爽快的答复?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12-22 15:48: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邙山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未发放的过渡费,我区、街道正在积极筹措,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发放。苗南安置小区暖气安装时间目前没有确定,正在和金隅城协调确定时间。关于物业费问题,目前已督促物业与业主说明缴费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