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9 16:57:43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并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开发企业承诺于2024年3月底交房,并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交房标准交付。同时我中心要求开发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与业主沟通工作。开发企业延期交付造成违约的,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571、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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