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我去河科大二附院看病就诊,医护人员让挂完号后检查治疗,12月15号我办理出院后,去索要发票,当说到挂号费发票时,医院工作人员说挂号费没有发票,并将挂号费退给了我,我只是众多患者中的一位,每天那么多患者,将会交多少挂号费?如果不去索要发票,是不是就不退了?这些钱去了哪里?我质疑这些挂号费为啥不能开发票?是为了合理逃税?还是入了医院小金库?请医院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就医,对这种不正常现象做出个合理解释,请网友们算算这笔挂号费账,每人单次10元左右,一天收入不菲,每个月呢?每年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12-20 15:54:17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二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23年12月06日患者到窗口进行急诊挂号,窗口收费人员在收取患者10.5元并进行充值后,被急诊科告知给患者挂义诊免费号,患者进行检查后住院治疗,出院后到窗口索要挂号发票,窗口收费人员告知患者义诊免费号无法提供发票,并将患者身份证中的10.5元清退归还给患者。
医院就此次投诉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科室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告知,在本月质控会上进行培训,挂义诊免费号时及时告知患者免费号无法提供发票,同时所有患者到窗口时及时查询账户余额及时结清并归还。
12月20日工作人员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情况,诉求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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